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电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 环境信息守法承诺书 根据《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知晓本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我单位不位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不存在依法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所提交的年度报告中环保信息及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有我单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规范运行管理、运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开展自行监测、进行台账记录并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要求或者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生变化时,我单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满足要求,并及时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一旦发现排放行为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符,将立即采取措施改正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我单位将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积极配合调查,并依法接受处罚。 附件:2022年度大南湖电厂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特此承诺。 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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