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兴隆钢铁有限公司炼钢产能等量置换转型升级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示及公众参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河北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冀发改投资规〔2021〕1号),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唐山兴隆钢铁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唐山兴隆钢铁有限公司炼钢产能等量置换转型升级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的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利用原有1#转炉剩余的炼钢产能12.5万吨,3#转炉炼钢产能70万吨,等量置换建设。项目主要建设1座110吨超高功率电弧炉,2座110吨LF钢包精炼炉,1套VD真空脱气精炼装置,1台八机八流矩形坯连铸机,1条ESP超薄带钢生产线,配套建设废钢、渣处理、余热发电、电力、环保等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合格钢水82.5万吨,热轧商品卷80万吨。 项目总投资为329229.2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31691.7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40%。 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工作内容 1.识别工程自身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2.对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 4.对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公示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工程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主要事项 (1)本工程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工程用地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工程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工程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本工程的态度; (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3.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单位和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下载链接及提取码 提取码:54ca 5.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唐山兴隆钢铁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滦州市兴隆钢铁有限公司厂区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102529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