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江门市炎枫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复合卷膜印刷品600吨新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门市炎枫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复合卷膜印刷品600吨新建项目一期工程 地点:江门市荷塘镇中兴一路50号1幢首层自编08号 建设单位:江门市炎枫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年产复合卷膜印刷品300吨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5月4日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1342108746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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