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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金豆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年产50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于2017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7年3月28日取得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文号为景环准[2017]15号),2019年7月由云南繁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景谷金豆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按程序组织验收并形成了验收合格的意见。综合环评、环评批复及验收报告结合现场调查,原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666.71m2,总建筑面积约551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大棚、包装材料库及相关辅助设施等,设1台3.3t/h的生物质锅炉,年产50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建设单位于2020年8月4日在国家排污许可平台进行排污登记填报工作,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许可》登记编号为:91530824MA6K81XX2T001W;登记日期为:2020年8月4日;有效期限:自2020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3日止。 2021年中,由于原锅炉设备有一定老化,供热量达不到预计的生产需要,景谷金豆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在原有锅炉旁新增建设1台烘干炉,采用热风炉供热,以生物质、树皮为燃料。新增建设内容备案名称为:景谷金豆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烘干炉建设项目,并按照程序履行了环保手续,时间线如下: (1)2021年12月中旬,委托云南明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景谷金豆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烘干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2)环评审批时间:项目环评由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进行审批,审批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批准文号:景环准[2022]1号。 (3)建设工程:根据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单位于2022年5月~2022年10月在原有生物质锅炉旁新增1台烘干炉(配套热风炉供热,折合4t/h),同步改造、建设完成烘干炉所需废气治理设施(新增1套旋风除尘+水膜除尘设施。循环水池等配套设施依托原已建成设施),于2022年11月~2023年2月间针对厂内所有设备、设施(主要针对新增热风烘干炉)调试、试运行。 根据勘察,项目技术改造工程实际建设规模、内容及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与项目环评阶段设计建设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由景谷金豆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04日组织对技术改造工程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如实查验、监测、记载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形成验收意见,完成验收报告。 现将对《景谷金豆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烘干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全本信息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06日——2023年7月05日(共20个工作日)。我校承诺,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附件:(1)《景谷金豆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烘干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意见及验收签到表。 联系人:郭庭辉 联系方式:13577710590 景谷金豆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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