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河北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冀发改投资规〔2021〕1号),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部片区污水处理设施提升项目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迁安市。项目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1、社区雨污分流和海绵化改造:对木厂口镇的淞沪新村、白龙港小区、木厂口社区、镇政府和滨河社区进行雨污分流和海绵城市源头减排改造,共计新建雨水管道11325米,新建下沉绿地及植草沟:42160平方米,截留沟(线性排水沟):500米,透水铺装:6200平方米。 2、污水管网完善:主要涉及经十二路与纬十二街、经十一路与纬十五街等路口主管道连通,新建连通管道946米,打通管网断点并修复破损路面及绿化9460平方米。 3、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利用现有西部污水处理厂预留二期用地,将处理规模扩容至2万m3/d,污水处理工艺改良为A2O+深度处理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板框脱水协同无害化处理,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316.01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拟申请上级债券资金,如申请资金不能足额下达,该项目建设资金拟由市财政资金保障。 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工作内容 1.识别项目自身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2.对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 4.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公示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项目用地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本项目的态度; (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3.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下载链接及提取码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3nfAksjIH_pSh6Qe4Ad6A 提取码:m54x 5.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迁安市燕山大路中段迁安一中西侧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15031566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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