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中堂杰匠箱包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堂杰匠箱包厂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北王路中堂段184号101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中堂杰匠箱包厂 建设内容:东莞市中堂杰匠箱包厂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北王路中堂段184号101室(北纬 23度06分21.558秒,东经113 度39分39.136秒)。项目实际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地面积2315m2,建筑面积5200m2。。主要从事行李箱、皮条的加工生产,项目验收期间行李箱均工况为85.5%,皮条平均工况为84.3%,故本次验收以工况来核算产品产量,年加工生产行李箱21.375万个、皮条4200卷。(详细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08月10日-2023年09月0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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