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国家电投吉电股份中韩示范区“可再生能源+PEM 制氢+加氢”一体化示范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家电投吉电股份中韩示范区“可再生能源+PEM 制氢+加氢”一体化示范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吉电股份长春吉电氢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中韩智能装备产业园 项目概况:增加制氢能力200Nm3/h,储气设备及配套设施。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电股份长春吉电氢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韩智能装备产业园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884341355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吉林省安全生产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卓越东街888号 联系人:袁工 电话:176783638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通过填报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链接。 五、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首次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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