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泓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及《陇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陇南市2023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名单的通知》(陇环涵[2023]78号),甘肃泓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属2023年陇南市需强制开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之一,现将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企业名称: 甘肃泓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 址: 陇南市徽县银杏乡高墙材
1.基本情况
甘肃泓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1年在陇南市徽县银杏乡高墙材建成混凝土搅拌站。主要进行C15-C50标号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年产量30万方,厂区占地面积26667m2。 2.污染物排放 (1)废气 原料所用是石子是经破碎之后运输到厂区的碎石,故混凝土生产工艺不存在破碎过程,扬尘主要来源于原料的堆存、运输引起的而成扬尘,以及搅拌、配料产生的粉尘。堆存、运输扬尘通过遮盖遮雨棚、道路硬化、定期散水、周边绿化来进行降尘;搅拌、配料粉尘通过脉冲式收尘器进行收集。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和运输车辆冲洗之后的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之后全部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之后用于厂区绿化。 (3)固废 该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职工生活垃圾及生产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和脉冲式收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泥渣和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作为原料回用;生活垃圾定期收集之后运送至礼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4)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设备全部为低噪声的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源;其次从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如车间内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时采取基础减振、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在运行过程中,经常维护设备,使其保持最佳状态,降低因设备磨损产生的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间各生产设备同时运行,通过采取减震垫、车间隔音等措施,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润滑后,生产设备的噪声声级可降低 15dB 左右,且所有设备均在厂房内部。 本次清洁生产审核采用第三方审核的方式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为陇南市环境工程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19日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 电子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多种方式向本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
陇南宸华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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