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禹门口新能源有限公司50000Nm3/h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河津市禹门口新能源有限公司50000Nm3/h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河津市禹门口新能源有限公司50000Nm3/h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河津市禹门口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日期:2022年11月1日 调试起始时间:2023年4月18日 调试终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 监测时间: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5日 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31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津市禹门口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柴晓波 联系电话:13333597336 建设内容: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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