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梅州市润安建筑管理有限公司高陂镇乌槎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土地使用权人:梅州市润安建筑管理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中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9月份。调查组通过对地块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对该地块的历史等相关资料文献进行收集分析,可以确定该地块历史上为水田,主要种植水稻。通过调查该地块历史上均无生产活动,基本排除地块历史活动对该地块的环境的潜在影响;地块周边无生产企业,不存在企业对本地块大气沉降和雨水淋滤污染物迁移等影响,所以基本排除其对本次调查地块的潜在污染风险。 (三) 调查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本地块不涉及《关于印发<梅州市农用地转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梅市环函〔2023〕18号)第一阶段调查内容中的八项调查内容,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通过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确定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故认为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梅州市润安建筑管理有限公司高陂镇乌槎村地块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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