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重庆市铜梁区龙都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小安溪铜梁段系统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重庆市小安溪铜梁段系统治理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小安溪铜梁段系统治理工程”共包含4段,分别为旧县街道段(小安溪干流)、石鱼镇段(小安溪二级支流团团河)、福果镇段(小安溪二级支流五家沟)、永嘉镇段(小安溪二级支流会龙河)。 建设单位:重庆市铜梁区龙都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由护岸工程、清淤工程和排洪工程等组成,施工过程中由于征地等原因,重庆市小安溪铜梁段系统治理工程实际完成护岸工程总长5.36km,其中永嘉镇段治理河道总长度为1.45km、福果镇段治理河道长0.82km、石鱼镇段治理河道长0.45km、旧县街道段治理河道长2.64km;防洪标准:石鱼镇工程段、福果镇工程段、永嘉镇工程段为10年一遇防洪标准,旧县街道工程段为50年一遇防洪标准;项目实际总投资5400.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占总投资的4.63%。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为重庆市小安溪铜梁段系统治理工程整体验收,调查的对象包括工程涉及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以及配套的环保工程等。根据工程建设特点,结合项目的环境状况,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回顾、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生态环境影响调查、环境污染影响调查、社会环境影响调查、环境管理状况及监测计划落实情况调查等。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1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胡明川
联系电话:159 23333 827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