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西部安兴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400万平方米化成箔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新疆西部安兴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于2023年11月17日组织召开了新疆西部安兴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400万平方米化成箔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评审会议,为确保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验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西部安兴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400万平方米化成箔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新疆西部安兴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七路纬八路东南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附图附件、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15日 联系人:彭国
联系电话:1830737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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