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洋泰新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洋泰新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青麻园一巷25号2号楼101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洋泰新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洋泰新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青麻园一巷25号2号楼101室(东经113°55′44.815″,北纬23°0′23.948″)。项目实际总投资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1400m2,建筑面积2030m2。主要从事硅胶包、文具盒的生产,年加工生产硅胶包49万个、文具盒49万个,根据验收期间的生产工况进行核算,硅胶包平均工况为97.9%,文具盒平均工况为97.8%,故本次验收以工况来核算产品产量,项目产品产量未超环评审量。(详细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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