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荣县七一初中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解店镇。建设面积:9129.61平方米,合13.6944亩。该调查地块拟变更用途为教育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属于一类用地。 2、本次土壤调查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6个,分别为S1-S6;调查地块外西北方向约1533m处设1个土壤对照点;地块内S1-S6最小采样深度为0.5m,最大采样深度为2.0m;本次调查共采集土壤样品10组,(包含现场平行样品1组,场外对照样品1组); 3、本次调查地块内PH值在8.280-8.580范围内;6种重金属中铜、镍、铅、镉、砷、汞的检出率均为100%,硫化物、氨氮、总氟化物检出率为100%;铜的浓度值在17~26mg/kg之间,铜的最大浓度占标率为1.3%;镍的浓度值在23~33mg/kg之间,镍的最大浓度占标率为22.0%;铅的浓度值在28~40mg/kg之间,铅的最大浓度占标率为10%;镉的浓度值0.080~0.160mg/kg之间,镉的最大浓度占标率为0.8%;砷的浓度值在8.090~11.400mg/kg之间,砷的最大浓度占标率为57.0%;汞的浓度值在0.011~0.096mg/kg之间,汞的最大浓度占标率为1.2%;氨氮的浓度值在0.310~1.880mg/kg之间,氨氮的最大浓度占标率为0.2%;总氟化物的浓度值在447~626mg/kg之间,总氟化物的最大浓度占标率为32.1%;其他均未检出。所有检出污染物均未超出相应筛选值。 4、土壤检测结果表明,检出污染物为6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硫化物、氨氮、总氟化物均未超过《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 5、风险筛选结果表明,该调查地块检出污染物均低于相应筛选值和标准限值,因此,判断该调查地块符合未来规划教育用地(一类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条件和要求,且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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