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英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试生产项目(一期)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佛山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南》等有关规定,对佛山英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试生产项目(一期)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佛山英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试生产项目(一期)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321国道仙溪段广东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一期第一组团B栋四楼。项目(一期)年提取浸膏粉1.5t;生产脂质体制剂2万支(0.1t)、口服液10万支(1.0t)、片剂10万片(0.03t)、胶囊剂10万粒(0.1t)、颗粒剂10万袋(1.0 t)。 冲洗废水浸膏粉生产废水、脂质体制剂生产废水、口服液生产废水、化验检测实验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锅炉废水排入项目新建的废水储水箱内,可定期委托佛山市科源达环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生活废水和锅炉软水制备浓水经产业基地内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大沥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浸膏粉提取、浓缩、真空干燥以及纯化萃取等过程产生有机废气,提取、浓缩、真空干燥环节在产生有机废气的同时也会产生少量恶臭气体,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天面排气筒排放;提取工序中的药材切片/破碎、浸膏粉真空;干燥;颗粒剂、片剂、胶囊剂制粒、干燥、整粒、总混以及颗粒剂筛分等工序产生的粉尘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阳台PL布袋除尘器内,再经PL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排放形式为无组织排放;固体产品化验检测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酸雾,经实验室内收集罩收集后,经排气管道引至天面排气筒排放。 废树脂、不合格浸膏粉、纯化废液、不合格脂质体制剂、不合格口服液、不合格片剂、不合格胶囊剂、不合格颗粒剂、化验检测实验废液、废试剂、试剂/溶剂包装物、实验废器材、废培养基、废活性炭,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药材原料、废药渣、醇沉沉渣、废膜组件、布袋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后,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袋经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统一回收。项目(一期),年工作250天,每天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广州穗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01月编制了《佛山英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试生产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04月11日取得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佛环南狮审〔2022〕70号)。2022年11月22日,项目(一期)建设完成。并于2023年12月05日取得项目(一期)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二、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15日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佛山英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试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佛山英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321国道仙溪段广东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一期第一组团B栋四楼。 联系人: 邓智先 联系电话:13804983164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评论方式或电话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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