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毕节万方天然气有限公司鸭池综合能源示范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鸭池综合能源示范站项目 地点: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鸭池镇头步村 建设单位:毕节万方天然气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约5179.59m2,站内设施有埋地油罐区、LNG储罐区、加油加气罩站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加注系统包括1个40m3柴油储罐(柴油容积折半为20m3),1个30m392#汽油储罐,1个17m395#汽油储罐,1个5m3甲醇M100储罐,均为埋地卧式油罐;设置1台92#单油品四枪加油机,1台92#/95#双油品四枪加油机,1台0#/95#双油品四枪加油机,1台0#/甲醇M100双油品四枪加注机;汽油、柴油、M100油罐折合汽油总容积为90m3;加气系统包括设置60m3LNG地下卧式储罐和9m3CNG储气瓶组;并设置1台双枪LNG加气机和3台双枪CNG加气机。本项目LNG与油品储罐总容积合计为150m3,CNG储量小于等于9m3,因此本项目属于加油与LNG/L-CNG加气合建站,等级划分为二级合建站。成品油年供应3300吨/年,其中汽油2300吨/年、柴油1000吨/年;甲醇年供应300吨/年;天然气供应280万标方/年。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4年1月3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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