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沿河至榕江高速公路剑河至榕江段工程(变更)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公众对“贵州省沿河至榕江高速公路剑河至榕江段工程(变更)”的意见及建议,进一步做好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该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贵州省沿河至榕江高速公路剑河至榕江段工程(变更); 2、建设单位:贵州中交剑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黔东南州剑河县、三穗县、榕江县 4、建设内容: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路线全长全长116.715km,其中三穗县境内1.65km,剑河县境内50.997km,榕江县境内64.068km,线路全长116.715km,共设桥梁35401.39m/92座,桥梁占路线长度的30.64%;隧道53704m/49座,隧道占路线长度的46.48%。全线共设互通式立交7处,其中,有2处枢纽互通(忠诚枢纽兼落地功能);设分离式立交4处;全线设2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路政管理站、1处养护工区和5个匝道收费站。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令),公众参与主要调查对象为项目沿线可能涉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并鼓励项目沿线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目前《贵州省沿河至榕江高速公路剑河至榕江段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基本编制完成,公众可提前联系,到我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也可通过本网站上传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下载,网址如下: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公众填写意见调查表以及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进行反映。 1、建设单位:贵州中交剑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贵州省黔东南榕江县古州镇剑榕公司 2、环评单位:贵州柱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贵阳市甲秀北路北大资源·梦想城A09栋609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敬请广大群众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贵州中交剑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3日
剑榕变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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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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