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喀什彩贝乐特色清真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喀什彩贝乐特色清真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喀什彩贝乐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位于喀什经济开发区空港产业物流区(原中亚南亚工业园区中亚路南侧),坐标 (N39°32′15”;E75° 58′11”),总投资1.23亿元,占地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87万平方米(具体占地及建筑面积以最终批准面积为准)。项目主要生产膨化食品、薯片、饼干、糕点、糖果、巧克力等,主要设备为油炸锅、压饼机、切条机、切片机、成型机、烘干机、包装机等,主要能耗为水、电、天然气等,主要原材料为面粉、土豆、白砂糖、奶粉、食用油等。项目总投资123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62%。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1779960657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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