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公司现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监督。 企业名称:龙口港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环海中路1899号 主要负责人及电话:李鹏 0535-8857387 环保负责人及电话:吕亮 0535-8825761 危险废物产生规模:0-10t 应急措施: 1、一旦发现清罐及清洗滤芯、管路产生的危废未及时收集或危废间出现“漏雨、 渗漏、扬撒”等情况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及时规范贮存危废。 2、收集、贮存过程中,一旦发生危废泄漏或撒漏,应立即清理、回收,并做好自我防护;同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时,还应将沾染危废的泥土等其他物质进行回收并妥善贮存处置。 3、一旦发生火灾,组织人员用灭火设备扑救,同时按照程序上报和报警。火灾扑灭后,对现场废物进行妥善处置,涉及的危险废物联系相关单位协调处理。 4、危废间应急设施及器材:吸油毡、沙袋、灭火器。 5、为全面提高应对危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能力,定期对员工进行危废危险特 性、防护措施、应急处理方法进行培训及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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