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捷希新工艺品(东莞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捷希新工艺品(东莞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牛食坑路32号201室 建设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彭屋三甲工业园路6号2号楼 建设内容:捷希新工艺品(东莞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彭屋三甲工业园路6号2号楼(中心经纬度坐标:北纬23度0分9.503秒,东经113度55分28.767秒),实际总投资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地面积6450m2,建筑面积8229m2。主要从事手袋、手机壳、耳机盒的生产,年生产手袋87万个、手机壳195万个、耳机盒97万个,本次验收根据验收期间工况来核算产品产量,项目产品产量未超环评审量。(详细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02月01日-2024年03月0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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