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镇中心锅炉房煤改燃工程项目(二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受天津市滨海新区港田供热有限公司委托,现将“太平镇镇中心锅炉房煤改燃工程项目(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情况公示如下,公示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项目名称:太平镇镇中心锅炉房煤改燃工程项目(二阶段) 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镇中心锅炉房内 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港田供热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验收报告,详见https://pan.baidu.com/s/1ffb3IPO4toCyM7Nnd9WVjw 验收意见:验收意见,详见https://pan.baidu.com/s/1ffb3IPO4toCyM7Nnd9WVjw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13752389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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