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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新轩纺织有限公司通用厂房坯布、花边染整加工项目
2024年2月25日,汕头市新轩纺织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汕头市新轩纺织有限公司通用厂房坯布、花边染整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汕头市新轩纺织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州蓝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中科广化检测技术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设计施工单位南通新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代表以及2名特邀专家组成。 验收工作组根据本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及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对本项目的审批意见,对照环境保护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的程序和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纺织染整》(HJ 709-2014)、《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附件5.纺织印染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工作。 一、项目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汕头市新轩纺织有限公司“汕头市新轩纺织有限公司通用厂房坯布、花边染整”(下称“项目”)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竞海村上头尾洋坊印染中心通用厂房8栋B单元,项目占地面积约910.50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51.306平方米。 项目实际染整定型加工织物1380t/a,其中坯布(棉)600t/a、坯布(化纤)600t/a、花边(化纤类)180t/a。项目员工有4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车间生产为2班制,每班12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实际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总投资的9.17%;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均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环保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三、征收意见期间,验收组接受反应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先生 电话:18627253889 通讯地址: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内通用厂房8栋B单元 验收报告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FP72RS3zAEKYCJEhFBD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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