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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华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智能一体化PVC片材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本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公示内容概要 项目名称:智能一体化PVC片材生产线项目 项目地址:黄金山开发区鹏程大道 215 号 项目环评及批复日期: 黄石华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黄石亿力塑业有限公司,随着公司的发展和两次名称变更,目前营业执照名称为“黄石华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于2021年4月7日获得“智能一体化PVC片材生产线”备案证,此次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22年1月19日取得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的批复,批复文号“黄环开铁审函【2022】2号”,布设在现有场址2#厂房(2#仓库为原有空置仓库)内,项目计划投资500万元,购置一条智能一体化四辊压延PVC片材生产线,生产更细致规格的PVC板材,产品产能为PVC片材(规格2600×1550×0.75)8000 t/a,其中7000t/a 用于层压板生产,1000t/a 外售市场。同时公司原项目已按环保要求于2020年7月首次申报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420200698002752T001Y,2024年2月由于技改项目变更登记。 截止目前,该技改项目已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建设完成投入试产期间,技改生产设施、配套环保设施已基本建设完成,同步投入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 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项目建设符合环保要求,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本次技改项目可以展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对“智能一体化PVC片材生产线项目”建设及使用展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监测工作。具体环保验收现场检查意见见附件。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黄石华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黄金山开发区鹏程大道215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周思思—15972528827 (三)公众意见反馈的主要方式 公众(真实名字及真实联系方式)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信件地址:黄金山开发区鹏程大道215号 邮编:435000 联系人(联系电话):周思思—15972528827 (四)公示时间 自本项目公示之日2024年3月25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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