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盈科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相关要求,对《中山市盈科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的竣工日期(2024年03月15日)及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03月20日-2025年03月19日)公示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盈科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盈科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盈科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逸仙路7号(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27’50.32”,北纬22°33’36.53”),项目厂区总投资3000万元,厂区用地面积10930.2m2,建筑面积11600.09m2。主要从事加工、制造、销售:轴承、钢球、机械零件。 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不涉及夜间生产。 现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及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所在地火炬开发区水质净化厂的处理范围之内,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汇入火炬开发区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最后排入小隐涌。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 项目热处理工序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静电除油净化系统处理后15m以上高空排放(FQ-23654)。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恶臭污染物和含油颗粒物,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中第二时段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臭气浓度排放标准值。 ② 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进行密闭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生物喷淋塔+干燥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FQ-23655)。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恶臭污染物,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中第二时段;恶臭污染物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臭气浓度排放标准值。③ 项目设备配件机修过程中涉及钻、铣、磨、车、切处理,会产生少量金属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采取减振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加强绿化等措施来降低对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委托给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机构处理;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给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建设单位:中山市盈科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 卢生 联系电话:13928133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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