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1日,洪湖武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有洪湖武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专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竣工环保验收有关内容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洪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大道8号至尚工业园6号楼进行单采血服务,单采血浆能力20吨/年。 2.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7月洪湖武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委托诚源环境技术(武汉)有限公司承担其“洪湖武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厂房(6号楼)装修翻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8月1日通过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关于洪湖武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厂房(6号楼)装修翻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洪环审文[2023]25号,项目已建成并开始试运营。与项目有关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治理设施也建成并投入生产使用,且主要生产系统和安全、环保设施等均正常运行,具备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3. 投资情况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5%;实际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5%。 4. 验收范围及项目建设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主要为“洪湖武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厂房(6号楼)装修翻新项目”的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生产设备、生产规模与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项目废气排放情况及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厂界噪声排放达标情况、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及处置情况以及环保机构、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项目实际组成对比表见下表: | | | | | | 业务楼地上三层,无地下建筑,建筑占地面积900 m2。 一层:设血源管理部、候采大厅,包括:前台登记处、体检室、心电图室、胸片室、采样间、员工食堂及餐厅、厨房、控制间、储藏间、档案室、冷库(制冷设备)、宣教室、配电室、清洁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间.。 二层:设采浆部,包括:采样大厅、采前核查室、采浆室、免疫接种室、耗材室、观察室、更衣室、侯采区、采后休息厅、清洁消毒室、设备维修间、领款室、办公室、速冻库、血浆贴标室及危废暂存间。 三层:设办公区、实验区,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会议室、实验室、试剂库、值班室、质控室、微机房及设备间。 | 业务楼地上三层,无地下建筑,建筑占地面积900 m2。 一层:设血源管理部、候采大厅,包括:前台登记处、体检室、心电图室、胸片室、采样间、员工食堂及餐厅、厨房、控制间、储藏间、档案室、冷库(制冷设备)、宣教室、配电室、清洁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间.。 二层:设采浆部,包括:采样大厅、采前核查室、采浆室、免疫接种室、耗材室、观察室、更衣室、侯采区、采后休息厅、清洁消毒室、设备维修间、领款室、办公室、速冻库、血浆贴标室及危废暂存间。 三层:设办公区、实验区,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会议室、实验室、试剂库、值班室、质控室、微机房及设备间。 | | | | | | | | | | | | | | | ①实验废气通过高效过滤器排气系统处理后排放 ②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废气自然扩散 ③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后排入大气 | ①实验废气通过高效过滤器排气系统处理后排放 ②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废气自然扩散 ③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后排入大气 | | | 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检验废水一起进入一级强化处理措施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以及洪湖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洪湖市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 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检验废水一起进入一级强化处理措施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以及洪湖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洪湖市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 | | | | | | ①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②医疗废物集中分类收集后,感染性废物以及化学性废物经消毒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①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②医疗废物集中分类收集后,感染性废物以及化学性废物经消毒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
二、项目变动情况 经核实,现场调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未发生改变,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有关规定,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 10m3/d,采用“混凝沉淀+二氧化氯消毒”工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50m3)处理后进入化粪池(10m3),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站区污水处理系统,和化验废水一起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洪湖市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2.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无组织恶臭污染物。 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位于项目一楼内部东侧,地埋设置,恶臭通过自然通风,无组织排放。 项目废气处理情况一览表见下表。 项目废气处理情况一览表 3. 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采血浆设备、体检设备、化验设备、制冷设备、生物安全柜排风系统以及备用发电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对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安装减震装置,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 固体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交由医疗垃圾转运车每日将医疗废物运送到荆州市中环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产生的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荆州市中环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餐饮垃圾(含隔油池油脂)交由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收运、处理。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箱,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运营正常、各项环保治理设施也正常运行,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油烟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小型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点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3)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废水监测结果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 2 预处理标准和洪湖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较严者。 五、公示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在公示期间内有意见可向建设单位、当地环保局或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13638658858 通讯地址:洪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大道 8 号至尚工业园 6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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