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强化核与辐射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提高环评审批质效,现将《辽宁抚顺石岭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中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公开如下。 基本情况 我厅在审查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书》时,发现《报告书》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同时存在降低评价标准,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环境保护目标与建设项目位置关系描述不明确,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和结果错误,相关环境要素、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所列编制质量问题和第三十二条所列失信行为。环评编制单位及相关编制人员技术能力弱、质量控制管理不到位,服务意识缺失,编制耗时过长,严重影响建设项目实施进程,破坏营商环境。 查处情况 依照《监管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编制单位予以失信记分9分处理,对相关编制人员张某辉、邢某宁、卢某、陈某宇、王某环、谢某成和张某良等7人分别予以失信记分5分处理,相关情况记入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诚信档案。 启示意义 环境影响评价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对于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环评机构及环评从业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直接影响着环评文件质量及编制效率,还关系着项目规划选址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是制约审批效率以及事后执法监管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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