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垃圾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循环综合利用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灵丘县垃圾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循环综合利用工程位于灵丘县固城村北大涧沟内,现灵丘县大涧生活垃圾填埋场西侧,项目建成后,生活垃圾焚烧设计规模200t/d,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40t/d,污泥处置中心15t/d,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30万吨年,配套的资源化利用制加砌块20万立方/年,大涧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改造;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厂(含餐厨垃圾、污泥处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及配套公用工程和室外工程等。本项目垃圾焚烧余热蒸汽用于生产加气混凝土砌块,年产20万立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灵丘县垃圾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循环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提取码:267c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联系建设单位索取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352-8557377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影响区的单位、个人及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员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提取码:ov4o
5、公示有效期: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22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564814690@qq.com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及环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