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铜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铜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铜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岭南路32 号5 栋101 室(北纬22度45分23.776秒,东经114度6分2.689秒),主要从事铜合金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铜合金1440吨。于2023年10月11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3]10866号)。(详见附件)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3年11月23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9月20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