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城区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康县城区水库工程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康县城区水库工程 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2000.00万元。 建设地点:石墙沟水库枢纽位于康县碾坝镇大庄村上游2.5km处石墙沟,净水厂位于康县青岗坝村东侧燕子河河滩上。 主要建设内容:康县城区水库工程主要由石墙沟水库大坝、青岗坝净水厂、碾坝河防洪堤等建筑物组成。新建石墙沟水库1座,死库容8.9万m3,兴利库容43.9万m3,调洪库容6.0万m3,总库容58.8万m3;水库年引水量88.66万m³(水库最高设计引水流量0.045m³/s,平均设计引水流量0.025m³/s),生态流量0.006m3/s;新建水厂1座,处理规模0.4万m3/d,处理工艺为管式静态混合+网格反应絮凝+斜管沉淀+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水库至净水厂距离7.32km,工程引水方式采用有压重力流引水。新建燕子河堤防1.99km;加固燕子河堤防1.48km;新建拦砂坝11座。 供水范围:供水范围为康县主城区,包括东街、西街、南街、中街。供水对象主要为康县城区供水范围内的常住人口的生活用水、工业企业用水等。设计基准年为2022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供水保证率为95%。堤防工程保护对象为共计人口2859人,农田209亩,净水厂1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康县水务局 联系人:王站长 联系电话:18294559883 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城关镇西街11号 邮编:7465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陇南宸华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五号路昌盛佳苑11号楼2单元1602室 联系人:张风霞 联系电话:1779352881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第一次信息公示→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现状调查、监测→工程分析预测评价→提出预防或减缓措施→第二次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报告书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分析;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③环境影响识别与环境保护目标; ④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⑤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⑥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计划;⑦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和所持有的态度; ②您认为该项目建设运行将产生哪些积极作用或消极影响; ③您认为该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将产生哪些环境影响; ④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康县水务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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