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2060zzm 于 2024-7-12 08:50 编辑
1.地块基本信息: 吉林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9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位于船营区搜登站镇搜登河村;中心坐标为:E 126°13'25.72", N 43°53'25.47"。该地块东侧为X028-道路,南侧、北侧与西侧均为农田耕地,地块总面积为801m2。 本次调查地块原为草地,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9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范围图》,本项目地块规划为机关团体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因此需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修订)中“第三节 建设用地”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因此本地块变更用地性质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地块调查结论: 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采用系统的调查方法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对地块相关资料梳理分析、熟悉该地块相关人员访谈、现场对调查区系统踏勘和识别,得出如下结论: 本地块历史上为荒地草地,至2013年该处建成并作为搜登河村村部使用,后由于道路扩建,原村部部分区域被占用,用于建设道路,原搜登河村村部于2021年完全拆除,现为荒地草地,无农业耕种痕迹;地块无其他使用历史,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废气污染;无放射源污染;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等污染物。 地块东侧为X028-道路,南侧、北侧与西侧均为农田耕地,根据历史影像,地块周边1k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仅存在农村居住区域及农田耕地,不涉及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周边无任何工业企业等工业污染源,不涉及废气、工业废水以及危险固体废物等。 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吉环发(2022)18号)中附件1农用地用途 变更 “一住两公”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调查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因此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吉林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9批次建设用地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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