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露天煤矿装车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在环保之家网站(https://www.ep-home.cn/)进行《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露天煤矿装车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项目名称: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露天煤矿装车站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三道岭镇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内 建设单位: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露天煤矿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露天煤矿 2024年7月5日 附件: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露天煤矿装车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露天煤矿装车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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