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国令第6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24年7月7日,洪洞县润昕储煤有限公司在洪洞县组织召开了“洪洞县润昕储煤有限公司储配煤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应邀参会的环保技术专家。验收工作组结合项目验收报告的结论和现场检查情况,认为项目建设过程中较好的落实了环评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针对不同的污染源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现将项目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洪洞县润昕储煤有限公司储配煤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堤村乡许村南侧217m处 联系人:刘五红; 联系电话:13753765851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共2个内容。 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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