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夜未央 于 2024-7-17 09:37 编辑
泰和县公安局2024年5月委托江西璟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泰和县公安局西侧、农商行南侧建设用地地块及泰和县中龙乡龙旺大道北侧地块共两个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按照要求编制完成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2024年6月22日吉安市泰和生态环境局会同泰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了《泰和县公安局西侧、农商行南侧建设用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审查会》、2024年7月13日吉安市泰和生态环境局会同泰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了《泰和县中龙乡龙旺大道北侧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审查会,经专家查阅相关资料,听取了报告内容介绍后,确认泰和县公安局西侧、农商行南侧建设用地地块及泰和县中龙乡龙旺大道北侧地块各土壤监测点均满足土壤国家标准《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泰和县公安局西侧、农商行南侧建设用地地块及泰和县中龙乡龙旺大道北侧地块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37914953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