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市兰山区本合塑料制品厂年产1200吨塑料绳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小林庄西200m 环评批复:2024年4月24日,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临兰审服字〔2024〕178号文件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水,其中职工生活污水(包括厕所冲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循环冷却水排水用于洒水抑尘,均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分为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各设备拉丝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电捕油+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拉丝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颗粒物和臭气浓度,产生量较少,采取加强车间阻挡及强制通风等措施。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以拉丝机、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在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的特点分别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是原料废包装袋、废丝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水喷淋塔排污水、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光氧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水喷淋塔配套隔油池收集废油、电捕油设施收集废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废,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24年7月1日建成,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7月3日进行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林本合 联系方式:1396992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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