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必查的内容通常涵盖多个方面,旨在全面评估企业的环境保护状况,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以下是环保督察必查内容的主要方面: 一、企业生产情况 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所属行业、主要产品、上个月的产品及产能等。 2.运营情况:检查各条生产线是否存在运营,以及是否存在违法建设行为。 3.污染物排放:查看企业是否有新增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以及这些污染物的处理情况。 二、企业环保落实情况 4.环评手续:检查项目是否依法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包括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的查看,确保项目与环评文件一致。 5.污染治理措施:校核项目现场的污染治理措施是否与环评文件大体一致,检查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情况、运行情况、运行记录等。 6.环保竣工验收:检查项目投运后是否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以及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是否完备。 7.排污许可证:检查企业是否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申报执行和排污费缴纳执行情况。 三、重点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 1.突出环境问题: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2.环境质量恶化区域: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 四、地方政府及部门环保责任落实情况 1.环保不作为、乱作为: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2.责任追究: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五、具体环保措施和设施检查 1.生产车间:检查超或原料涉酸、碱、及其他易腐蚀性的车间地面是否做防腐处理,并定期进行保养;生产过程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2.废水处理:检查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是否建立运营台账;检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数量、监测采样点设置等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排放废水水质是否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3.废气处理:检查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处理能力及处理量;检查排放废气是否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检查可燃性气体的回收利用情况等。 4.固体废物处理:检查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贮存与处置方式;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理处置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向禁止倾倒的地点倾倒固体废物等。 六、其他违法行为 1.无环保审批手续: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的情况。 2.违法排污: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私设暗管排污、偷排废水、排放刺鼻气体等违法行为。 3.其他违规行为:如未办理取水许可、没有亮照经营、无防渗漏措施的水塘存贮其他废弃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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