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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概况
临安区双林高校单元B-02-07 地块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杭州天目外国语学校南侧,本地块调查面积约40800 平方米。根根据现场勘查及人员访谈,本
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田、居民房和山坡,无任何个体小作坊,不涉及工业生产,无工业污染产生,居民房于2019 年拆除;目前地块内为空地,北高南低,部分区域进行了平整。根据本地块规划文件,本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二类住宅用地(R21)。
监测点位布设
本次调查土壤监测点的布置采用网格布点法完成。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13 个(12 个柱状样和1 个表层样),地块外部布设土壤对照监测点2 个(1 个
柱状样和1 个表层样),实际采集并送检地块内土壤样品50 个,地块外对照点土壤样品4 个,整个项目另送检现场平行样7 个。根据地块内地下水流向、地下水位及与污染产生位置的相对关系等,本地块共布设5 个地下水监测井点位和1个对照点,实际采集并送检地块内地下水样品5 个,地块外对照点地下水样品1个,整个项目另送检现场平行样1 个。
地块检测因子
本地块内原存在居民房、相邻南侧浙江龙亿建设人才专项租赁房施工部的临时项目部,居民及施工队生活过程可能对本地块环境造成污染,地块外南侧140
米处历史上存在临安达祥电子有限公司,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排放物可能会对本地块环境造成污染。本地块重点关注污染物包括:氨氮、耗氧量、重金属(汞)、VOCs(以二甲苯为主)、石油烃(C10-C40)。
本地块监测指标具体如下:
(1)土壤/参照点监测指标
重金属类(HM):铅、铜、镍、砷、汞、镉、六价铬;
挥发性有机物(VOCs):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
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
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其他:pH 值、石油烃(C10-C40)。
(2)地下水/参照点监测指标
常规项目:pH 值、色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挥发性酚类、硝酸盐、亚硝酸盐、硫化物、氨氮、耗氧量、化学需氧量;
重金属类和无机物类(HM):铅、铜、镍、砷、汞、镉、六价铬;
挥发性有机物(VOCs):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
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其他:石油烃(C10-C40)。
评价标准
本地块规划用地方式为二类住宅用地,采用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进行评价。土壤评价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价,并与对照点进行对比分析。
地下水评价标准主要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 类标准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前述标准未列出的筛选值,参考《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质量筛选值(RSLs)》(2020.10)中Tapwater 标准,并与对照点进行对比分析。
调查结果分析
根据调查范围内土壤样品酸碱性检测结果可知, 地块内土壤pH值在4.87~8.85之间。土壤中铜、镍、镉、铅、汞、砷在所有样品中均有检出,石油烃
(C10-C40)、苯并[a]蒽、䓛、苯并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在部分样品中有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说明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作为二类住宅用地开发的要求。
根据调查范围内地下水样品酸碱性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地下水偏碱性。地下水中常规指标中色度、硫酸盐、氟化物、耗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氯离子,重金属和无机物中铜、镍、砷、镉、铅,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蒽、苯并荧蒽、二苯并[a,h]蒽均存在检出情况,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说明地块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作为二类住宅用地开发的要求。
结论和建议
综上,总体认为本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里的第一类用地要求,可作为本地块规划文件中的二类住宅用地进行开发,无需进一步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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