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口冰城之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制冰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口冰城之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制冰厂项目 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龙源街638号厂房 建设单位:海口冰城之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租用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龙源街海口振龙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的638号现有厂房以及使用周边空地,实际总用地面积为1074m2(包括厂房486m2、西侧空地200m2、北侧空地100m2、南侧空地288m2),厂房建筑面积486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制冰车间、水处理车间、打包车间、冷库、检验室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最大生产规模:食用冰粒12000t/a。项目实际总投资16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并试运营,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建设内容基本相符,部分工程设施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生产规模以及配套环保设施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33376585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