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东矿 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4〕184号),我公司被列入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我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范围为已通过环保验收的建设内容。 | | | | | | | | | | | | | 许可年排放量限值为颗粒物排放量5.699t/a,煤转运破碎筛分废气、储煤仓顶落料废气、高水充填站废气、矸石充填站废气、维修间废气、食堂油烟等有组织废气,均在产尘点上方设置半密闭式集气罩,通过密闭管道送入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各自排气筒外排。所有集气管道架空布置,各产尘点收集后汇入一根总管,送入袋式除尘器。污染物排放均不超过总量指标。 废气排放方式为有组织连续排放及无组织排放。 | | 我公司矿井水处理站位于邢东矿办公楼南部,设计处理能力达到12000m³/d,采用“预沉调节+絮凝沉淀+高效澄清+多介质过滤”处理工艺,矿井水经处理后回用于井下生产抑尘、高水充填站、场地酒水抑尘、厂区绿化及景观湖补水、地面冲洗用水、车辆冲洗和冲厕用水,剩余外供园博园人工湖及排入牛尾河。许可年排放量限值为COD13.65246t/a、氨氮0.682623t/a。2023年废水COD排放量为0.976082t/a,氨氮排放量为0.006369t/a。污染物排放均不超过总量指标。 | | 我公司固体废物主要为井下开采产生的矸石、矿井水处理站产生的沉泥、原煤转运破碎筛分废气及储煤仓顶落料废气除尘灰、高水充填站废气除尘灰、矸石充填站废气除尘灰、焊接切割废气除尘灰、除铁器吸附的含铁废物、矿井水处理站多介质过滤池产生的废滤料、生活垃圾、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布、废漆桶、废铅酸电池、在线监测废液实验室废液及废包装。 井下产生矸石直接充填井下采空区,不升井;沉泥作为矸石充填辅料充填井下采空区及外售;原煤转运破碎筛分废气及储煤仓顶落料废气除尘灰混入原煤外售,高水充填站废气除尘灰、矸石充填站废气除尘灰均回用于充填工序,焊接切割废气除尘灰、含铁杂质、矿井水处理站多介质过滤池废滤料均外售废旧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布、废漆桶、废铅酸电池、在线监测废液、实验室废液及废包装送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司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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