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asrly 于 2021-8-18 17:08 编辑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求,对“洪雅坤元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洪川畜禽无害化处理车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洪川畜禽无害化处理车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柳街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建设牛宰杀车间1间,羊宰杀车间1间和家禽交易宰杀区1个,冷冻库1座,病死畜禽暂存间1间;年宰杀牛12000头,年宰杀羊110000只,年宰杀禽1100万只;新建办公楼,公厕等建筑;项目占地面积约12833.0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829.41平方米。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与途径 1.全文网盘链接 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hIrBlTkIb--pbwQacIRFw 提取码:4E8W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与途径 通讯地址: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九胜大道二段8号县级电子商务中心 联系人:郑皓杰 联系电话:028-37480566 邮箱:825955659@qq.com 评价单位:成都海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德平 联系电话:13308012616 邮箱:13716881@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华府大道一段1号2栋1单元1707号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围各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及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1年8月18日—2021年9月1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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