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永康市高新区卫生院(原永康市城西新区卫生院)工程项目环保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简介 (一)建设单位:永康市高新区卫生院 (二)项目名称:永康市高新区卫生院(原永康市城西新区卫生院)工程项目 (三)联系人:胡海骏13758994091 (四)工程性质:改扩建 (五)所属行业:Q84 (六)建设地点:永康市城西新区蓝天路120号 (七)项目规模:设计生产能力 门诊量200 人次/天病房床位数 44 床 实际生产能力 门诊量200 人次/天病房床位数 44 床。 (八)项目总投资、生产组织方式及劳动定员 项目实际总概算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为5.56%。项目全年工作日365天,工作时间为24小时。本项目职工定员46人。医院不设宿舍,设置食堂。 (九)环保措施 1、废水处理 项目外排废水为医疗废水、食堂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厂内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污水处理站(化粪池+膜技术多效净水器+紫外线消毒)处理后纳管排入永康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纳入永康江。 2、废气处理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污水处理站废气、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引至综合卫生大楼楼顶排放,收集的汽车尾气经通风竖井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有检测报告的CQ-YTJ型机械式集烟罩餐饮业油烟净化一体设备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防治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医疗设备噪声、环保设备噪声等等。项目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了低噪声的设备,各单元合理布局,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噪声经隔声、衰减后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加强员工教育,加强就医人员的环保宣传,设置宣传画及标语。加强厂区绿化,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4、固废处置 企业重视对固废污染的防治,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副产物包括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污泥、未被污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餐厨废弃物和生活垃圾。设置危废仓库40m2,位于院区地下室东侧。危废仓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在院区北侧设有一般固废仓库(TS002),建筑面积约20m2,用于堆放一般固废,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其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置,未被污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委托浙江嘉天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餐厨废弃物委托永康伟明餐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企业运营区域做好地面硬化,并做好防腐防渗工作;企业日常对环保设施及相关防渗系统定时进行检修维护,一旦发现污染物泄漏立即采取应急响应;截断污染源并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土壤保护措施。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环境风险单位主要为原料仓库、废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仓库,主要环境风险为泄漏、火灾事故、废水处理设施事故性排放。对此,企业高度重视,按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组建了应急队伍和配备了应急物资,每年进行例行培训和演练,日常生产过程中注意风险物质的管理,做到风险防范警钟常鸣,环境安全管理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7、其他 ①加强各污染防治措施管理,做好运行台账记录,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日常管理环境监测工作。 ②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类别,企业已于2024年7月27日取得排污许可登记,许可编号为:12330784583581221H002X。 二、公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及意见等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24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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