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永创车业有限公司生产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技改项目(第一阶段验收)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市永创车业有限公司生产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技改项目(第一阶段验收)已于2024年9月11日通过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本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苏州市永创车业有限公司生产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技改项目(第一阶段验收) 建设单位:苏州市永创车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由巷路4号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苏州市永创车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4 月 13 日,位于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街道由巷路 4 号,主要从事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及销售。企业一期年产自行车10万辆、电动自行车10万辆、自行车配件30万件新建项目于2010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苏相环建[2010]397 号)并于2016年9月通过验收登记,二期年产自行车15万辆、电动自行车15万辆扩建项目于2020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苏行审环诺[2020]70042 号)并于2021年1月通过第一阶段验收(第一阶段验收4#厂房)。 企业在实际运行中发现部分产品存在粉末附着率低、颜色不均匀等问题,产品品质不能达到客户的需求。为了给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企业拟新增机加工设备、前处理设备,喷粉设备等改进工艺流程,扩大产能,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拟新增激光切割机、剪切机、折弯机、焊机等机加工设备扩大产能;新增喷粉线5、喷粉线6适应产能变化需求。扩建完成后,全厂共有六条喷粉线。其中4#厂房喷粉线1、喷粉线2、喷粉线3已通过验收(二期项目第一阶段验收),3#厂房二楼喷粉线4待本次技改完成后一同验收。本项目新增喷粉线5、喷粉线6分别位于3#厂房一楼、三楼。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年产自行车35万辆、电动自行车35万辆。目前实际情况为激光切割机、剪切机、折弯机、焊机等机加工设备未到厂,本次不予验收,本次仅验收3#厂房内喷粉线4、喷粉线5、喷粉线6及其相关配套设备,本次为三期项目第一阶段验收,年产自行车10万辆、电动自行车10万辆。 2、企业拟在喷粉线4(本次技改)及喷粉线6(本次新增)前设置一道前处理工序。前处理设备为一隧道式封闭设备,设置有脱脂、清洗、烷化等工位,各工位喷淋段两端设置挡水板,相邻工位的挡水板间为过渡段,底部设置有储液槽,用于收集喷淋液。 3、前处理过程中的剩余试剂、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至前处理工段清洗工序,废气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苏州市永创车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委托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苏州市永创车业有限公司生产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6月19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苏环建诺〔2023〕07第0004号)。本项目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建成并投入调试。2024年7月3~4日、29~30日委托苏州市百信环境检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报告编号:环检字(2024)第06453号、环检字(2024)第071346号)。 企业于2023年9月21日已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0507752722911C001W。 目前员工约50人,年生产31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480小时。不设食堂和浴室,午餐外购。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次扩建,前处理工序中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至前处理工序和废气洗涤塔,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漕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水分烘干废气直接排放;喷粉线6产生的喷粉废气经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DA006排放;喷粉线4产生的喷粉废气经旋风除尘+滤筒除尘+洗涤塔处理后通过DA003排放;喷粉线5产生的喷粉废气经旋风除尘+滤筒除尘+洗涤塔处理后通过DA005排放;喷粉线6产生的粉末固化废气经洗涤塔+除湿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DA007排放;喷粉线4、喷粉线5产生的粉末固化废气经洗涤塔+除湿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DA004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声源为生产设备等,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污泥、废包装桶、废水处理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气处理活性炭委托苏州优森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张家港市华瑞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理;废包装材料、废铁屑和磨屑、不合格品、废挂具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处理。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满足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成后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周围环境质量基本能够维持现状。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三废”产生量较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周围环境质量基本能够维持现状;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因此,本项目从环保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示期: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17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市永创车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海斌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由巷路4号 联系电话:13914079543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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