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口金城·新天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大道152号 建设单位:海南省金升投资有限公司(原海南省汽车制配厂)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4782.22m2,总建筑面积约193012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栋30层商住宅、4栋24-31的住宅楼以及1栋4层商业楼;1座地下车库、1座游泳池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等配套设施。项目实际总投资627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0万元,占比1.3%。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建设内容基本相符,部分工程量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目前,项目已完工并投入试营运,生产规模以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温总 联系电话:139760898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