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采油厂 39 万吨产能建设工程(里408脱水站、狮子庄35kV变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第十采油厂 39 万吨产能建设工程(里408脱水站、狮子庄35kV变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第十采油厂 39 万吨产能建设工程(里408脱水站、狮子庄35kV变电站)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五蛟镇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 建设内容:本次缓建工程包含新建里 408 脱水站 1 座,及配套集油管线 3.06km,主要处理区域侏罗系含水油,设计规模 240m3/d,净化油外输至庆五联;新建狮子庄 35kV 变电站 1 座,为里 183 井区提供电力保障。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13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马建文 联系电话:1399345175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KMdLAayTKMqiJbmGq-JYw?pwd=mm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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