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长隆山石灰石矿场蕉岭县文福镇长隆山石灰石矿场弃土场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 2024年10月13日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长隆山石灰石矿场,根据2017年7月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法律法规要求,自主组织“蕉岭县文福镇长隆山石灰石矿场弃土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现场验收检查组成员有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长隆山石灰石矿场(建设单位)、广东水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专业技术专家3人(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检查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建设情况、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报告和监测单位对监测报告的详细介绍,查阅了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核查,经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截止2024年10月22日,已全部完成,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1月12日 建设单位: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长隆山石灰石矿场 建设地址:梅州市蕉岭县文福镇坑头村鲤鱼排山 联系电话:0753-2629808
联系人:傅传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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