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 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4〕184号),我公司被列入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我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范围为已通过环保验收的建设内容。 | | | | | | | | | | | | | 许可年排放量限值为:废气:VOCs排放量2.736t/a;废水:CODcr排放量20.5t/a,NH3-N排放量2.6t/a。2023年VOCs排放量0.085吨,CODcr排放量吨20.12吨,NH3-N排放量0.2446吨。污染物排放均不超过总量指标。 废气排放方式为有组织连续排放及无组织排放。 | | 我公司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循环水系统排污 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生活污水等,上述废水均排入河北华药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二车间)进行处理。河北华药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二车间)采用“调节+初沉+厌氧+沉淀+好氧+沉淀+A/O+沉淀+深度氧化+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的废水通过排水管网进入石家庄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再进一步进行深度处理,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后,最终排入汪洋沟。 | | 我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车间脱色工)、废活性炭(废气净化装置)、废活性碳纤维、废有机溶剂、废酶及杂质、废药粉、废滤芯、废试剂瓶、废机油、PP棉滤芯、离子交换膜、生活垃圾等,废活性炭(车间脱色工)、废活性炭(废气净化装置)、废活性碳纤维、废有机溶剂、废酶及杂质、废药粉、废滤芯、废试剂瓶、废机油、PP棉滤芯、离子交换膜等均为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 | 公司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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