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鹤山康和精神病医院地块 占地面积:22471.28m2 地理位置:鹤山市桃源镇中心村民委员会中心八村 417 号 土地使用权人:鹤山康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未来规划:医疗卫生用地(A5)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江门市博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未来规划用途变更为医疗卫生用地(A5),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9月。根据调查情况,地块历史沿革如下:地块在1991年之前为农用地,主要种植农作物;1991年至1998年期间,地块内建成鹤山市桃源供销合作社加油站,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主要销售柴油及汽油;1998年至2001年期间,鹤山市桃源供销合作社加油站停业空置,地块转让至私人名下;2001年至2022年期间,地块由鹤山市强盛建筑有限公司入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主要用于存储建筑材料(木板、木枋、钢材);2023年至今,鹤山市康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租用该地块,建成鹤山市康和医院(未营业)至今地块内部无明显变化。 地块现状:地块位于鹤山市桃源镇中心村民委员会中心八村 417 号,2024年9月,项目组进入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工作,经现场踏勘了解,原地块内已建成鹤山市康和精神病医院。地块内建筑已建成,但未投入使用,地块内已整体硬化,并无裸露土壤,现场未见异常污染情况,未见污染痕迹,且现场并无周边土壤未有任何异味。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地块外东侧:一直为农田;地块外南侧:2013年前为山地,2013年平整后于2016年建设成联发混凝土仓库今;地块外西侧:2003年前为农田,2003年开挖成水塘至今;地块外北侧:2003年前为农田,22003年建设成鹤山市强盛建筑仓库至今。 江门市博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慧环保”)项目组于2022年9月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得出污染识别的结果。结合地块实际情况,本次调查地块内涉及加油站作业,建筑材料堆方等经营活动情况,存在潜在污染风险,故将地块整个区域作为重点关注污染区域。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时间为2024年10月6日-10月9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4个,采样深度为0-8m,采集20(不含平行样)个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水分含量、《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一所有45个项目,以及其他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甲基叔丁基醚、多环芳烃(8项);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口,井深为6m-8m,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pH、浊度、重金属7项(砷、镉、铅、六价铬、铜、汞、镍)以及其他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6-C9)、甲基叔丁基醚、多环芳烃(16项)、四乙基铅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另外在调查范围外共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采集2个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含所有地块内土壤检测项目。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外对照点:土壤样品所有检测项目均未超过选定的《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 2018)一类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二)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选定的《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 2018)一类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三)地下水样品中:地下水检测结果出现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地下水评估标准(10NTU)的项目为浑浊度,最大超筛选值倍数为4.9倍,地下水其他检出项目含量均未超过相应的污染风险筛选值。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不存在饮用水暴露途径,同时浑浊度为感官性状指标,不属于毒理学指标。因此地下水浑浊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整体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作为医疗卫生用地(A5)进行开发建设,用地类型属于第一类用地。调查结果显示,土壤各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结果除浑浊度以外,其他检出项目含量均低于选定的《地下水质量标椎》(GB/T 14848-2017)以及使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计算得出的污染风险筛选值的Ⅳ类标准限值,总体人体健康风险可以接受。本报告认为该地块可以进行医疗卫生用地(A5)的再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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