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新源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6000吨高效连铸功能环保性铝碳制品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和环保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一、项目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武夷山路西200米湘江街南河北安米诺氨基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项目占地16675平方米。本阶段验收范围为年产3000吨高效连铸功能环保性铝碳制品项目生产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包括高速造粒机2台,自动低温恒温干燥床2台,冷等静压机2台,电热低温恒温干燥房2座,燃气高温热固器1台,电热高温热固器2台,数控机床1台,仿行车床2台,磨床1台,电热低温恒温加热房1座;及配套的生产、环保设备设施。 二、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起22个工作日内 三、征收意见期间,验收组接受反应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来电。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志军 电话:1751509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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