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 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 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下列 区域: ( 一 )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 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除( 一)外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永久基本农田、 基本草原、自然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等)、重要 湿地、天然林,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 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 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 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 区的影响做重点分析。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建设内容涉及本名录中两个及以上项 目类别的建设项目,其环 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建设内容不涉及主体工程的改建、扩建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 类别按照改建、扩建的工程内容确定。 第五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管理;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 认为确有必要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可以根据建设项 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 程度等,提出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建议,报生态环境部认定后 实施。 第六条 本名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七条 本名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 令第1号)同时废止。 环评类别项目类别 | 报 告 书 | 报 告 表 | 登 记 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一、农业 01、林业 02 | 1 | 农产品基地项目(含 药材基地) | /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其他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 三条(二) 中的除(一)外的生 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基本草原、 重要湿地,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和重点治理区 | 2 | 经济林基地项目 | / | 原料林基地 | 其他 |
| 二、畜牧业 03 | 3 | 牲畜饲养 031;家禽 饲养 032;其他畜牧 业 039 | 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 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存栏生猪25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 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 畜禽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畜 禽养殖 | / | 其他(规模化以下 的除外) (具体规模化的 标准按《畜禽规模 化养殖污染防治 条例》执行)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 三条(三)中的全部区域 | 三、渔业 04 | 4 | 海水养殖 0411 | 用海面积1000亩及以上的海水养殖(不 含底播、藻类养殖);围海养殖 | 用海面积1000亩以下300亩及 以上的网箱养殖、海洋牧场(不 含海洋人工鱼礁)、苔茷养殖 等;用海面积1000亩以下100 亩及以上的水产养殖基地、工 厂化养殖、高位池(提水)养 殖;用海面积1500亩及以上的 底播养殖、藻类养殖;涉及环 境敏感区的 | 其他 | 第三条(一)中的自然保护区、 海洋特别保护区;第三条(二) 中的除(一)外的生态保护红线 管控范围,海洋公园,重点保护 野生动物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 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 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天然渔 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
环评类别项目类别 | 报 告 书 | 报 告 表 | 登 记 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5 | 内陆养殖 0412 | / | 网箱、围网投饵养殖;涉及环 境敏感区的 | 其他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 三条(二) 中的除(一)外的生 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重要湿地, 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 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 四、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6 | 6 |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 选 061;褐煤开采洗 选 062;其他煤炭采 选 069 | 煤炭开采 | 煤炭洗选、配煤;煤炭储存、 集运;风井场地、瓦斯抽放站;矿区修复治理工程(含煤矿火 烧区治理工程) | / |
| 五、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7 | 7 | 陆地石油开采 0711 | 石油开采新区块开发;页岩油开采;涉 及环境敏感区的(含内部集输管线建设) | 其他 | /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 三条(二) 中的除(一)外的生 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永久基本 农田、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 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重 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重点保 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 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 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天然渔场,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 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第三 条(三)中的全部区域 |
环评类别项目类别 | 报 告 书 | 报 告 表 | 登 记 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8 |
陆 地 天 然 气 开 采 0721 | 新区块开发;年生产能力1亿立方米及以 上的煤层气开采;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含 内部集输管线建设) | 其他 | /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 三条(二) 中的除(一)外的生 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永久基本 农田、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 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重 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重点保 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 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 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天然渔场,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 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第三 条(三)中的全部区域 | 六、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8 |
9 | 铁矿采选 081;锰矿、 铬矿采选 082;其他 黑色金属矿采选 089 | 全部(含新建或扩建的独立尾矿库;不 含单独的矿石破碎、集运;不含矿区修 复治理工程) | 单独的矿石破碎、集运;矿区 修复治理工程 | / |
| 七、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9 | 10 | 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 091 ;贵金 属矿采选 092;稀有稀土金属矿 采选 093 | 全部(含新建或扩建的独立尾矿库;不 含单独的矿石破碎、集运;不含矿区修 复治理工程) | 单独的矿石破碎、集运;矿区 修复治理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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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别项目类别 | 报 告 书 | 报 告 表 | 登 记 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八、非金属矿采选业 10 | 11 | 土砂石开采 101(不 含河道采砂项目)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不含单独的矿石破 碎、集运;不含矿区修复治理工程) | 其他 | /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 三条(二) 中的除(一)外的生 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基本草原, 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 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沙化 土地封禁保护区 | 12 | 化学矿开采 102;石 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 选 109 | 全部(不含单独的矿石破碎、集运;不 含矿区修复治理工程) | 单独的矿石破碎、集运;矿区 修复治理工程 | / |
| 13 | 采盐 103 | 井盐 | 湖盐、海盐 | / |
| 九、其他采矿业 12 | 14 | 其他采矿业 120 | / |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其他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 | 十、农副食品加工业 13 | 15 | 谷物磨制 131*;饲料 加工 132* | / | 含发酵工艺的;年加工1万吨及 以上的 | / |
| 16 | 植物油加工 133* | / | 除单纯分装、调和外的 | / |
| 17 | 制糖业 134* | 日加工糖料能力1000吨及以上的原糖生 产 | 其他(单纯分装的除外) | / |
| 18 | 屠 宰 及 肉 类 加 工 135* | 屠宰生猪 10 万头、肉牛 1 万头、肉羊 15 万只、禽类 1000 万只及以上的 | 其他屠宰;年加工 2 万吨及以 上的肉类加工 | 其他肉类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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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别项目类别 | 报 告 书 | 报 告 表 | 登 记 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19 | 水产品加工 136 | / | 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年加工 10万吨及以上的;涉及环境敏 感区的 | / |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 三条(二)中的全部区域 | 20 | 其他农副 食品加工 139* | 含发酵工艺的淀粉、淀粉糖制造 | 不含发酵工艺的淀粉、淀粉糖 制造;淀粉制品制造;豆制品 制造 以上均不含单纯分装的 | / |
| 十一、食品制造业 14 | 21 | 糖果、巧克力及蜜饯 制造 142*;方便食品 制造 143*;罐头食品 制造145* | / | 除单纯分装外的 | / |
| 22 | 乳制品制造 144* | / | 除单纯混合、分装外的 | / |
| 23 |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 造 146* | 有发酵工艺的味精、柠檬酸、赖氨酸、 酵母制造;年产2万吨及以上且有发酵工 艺的酱油、食醋制造 | 其他(单纯混合、分装的除外) | / |
| 24 | 其他食品制造 149* | 有发酵工艺的食品添加剂制造;有发酵 工艺的饲料添加剂制造 | 盐加工;营养食品制造、保健 食品制造、冷冻饮品及食用冰 制造、无发酵工艺的食品及饲 料添加剂制造、其他未列明食 品制造 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分装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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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别项目类别 | 报 告 书 | 报 告 表 | 登 记 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十二、酒、饮料制造业 15 | 25 | 酒的制造 151* | 有发酵工艺的(年生产能力1000千升以 下的除外) | 其他(单纯勾兑的除外) | / |
| 26 | 饮料制造 152* | / | 有发酵工艺、原汁生产的 | / |
| 十三、烟草制品业 16 | 27 | 卷烟制造 162 | / | 全部 | / |
| 十四、纺织业 17 | 28 |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1*;毛纺织及染整 精加工 172*;麻纺织 及染整精加工 173*;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 工 174*;化纤织造及 印染精加工 175*;针 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 制品制造 176*;家用 纺 织 制 成 品 制 造 177*;产业用纺织制 成品制造 178* | 有洗毛、脱胶、缫丝工艺的;染整工艺 有前处理、染色、印花(喷墨印花和数 码印花的除外)工序的;有使用有机溶 剂的涂层工艺的 | 有喷墨印花或数码印花工艺 的;后整理工序涉及有机溶剂 的;有喷水织造工艺的;有水 刺无纺布织造工艺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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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别项目类别 | 报 告 书 | 报 告 表 | 登 记 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十五、纺织服装、服饰业 18 | 29 | 机织服装制造 181*;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 制造 182*;服饰制造 183* | 有染色、印花(喷墨印花和数码印花的 除外)工序的 | 有喷墨印花或数码印花工艺 的;有洗水、砂洗工艺的 | / |
| 十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9 |
30
| 皮革鞣制加工 191;皮革制品制造 192;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193 | 有鞣制、染色工艺的 | 其他(无鞣制、染色工艺的毛 皮加工除外;无鞣制、染色工 艺的皮革制品制造除外) | / |
| 31 | 羽毛(绒) 加工及制 品制造 194* | / | 全部(无水洗工艺的羽毛(绒) 加工除外;羽毛(绒)制品制 造除外) | / |
| 32 | 制鞋业 195* | / | 有橡胶硫化工艺、塑料注塑工 艺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 及以上的,或年用溶剂型处理 剂3吨及以上的 | / |
| 十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0 | 33 | 木材加工 201;木质 制品制造 203 | 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 释剂)10吨及以上的 | 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 10吨以下的,或年用非溶剂型 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 的;含木片烘干、水煮、染色 等工艺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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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别项目类别 | 报 告 书 | 报 告 表 | 登 记 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34 | 人造板制造 202 | 年产2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 | 其他 | / |
| 35 | 竹、藤、棕、草等制 品制造 204* | 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 释剂)10吨及以上的 | 采用胶合工艺的;年用溶剂型 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的, 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 料10吨及以上的 | / |
| 十八、家具制造业 21 | 36 | 木质家具制造 211*;竹 、 藤 家 具 制 造 212*;金属家具制造 213*;塑料家具制造 214*;其他家具制造 219* | 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 释剂)10吨及以上的 | 其他(仅分割、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 10吨以下的除外) | / |
| 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 22 | 37 | 纸浆制造 221*;造纸 222*(含废纸造纸) | 全部(手工纸、加工纸制造除外) | 手工纸制造;有涂布、浸渍、 印刷、粘胶工艺的加工纸制造 | / |
| 38 | 纸制品制造 223* | / | 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 艺的 | / |
| 二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3 | 39 | 印刷 231* | 年用溶剂油墨10吨及以上的 | 其他(激光印刷除外;年用低 VOCs含量油墨10吨以下的印刷 除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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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别项目类别 | 报 告 书 | 报 告 表 | 登 记 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4 | 40 | 文教办公 用品制造 241* ;乐 器 制 造 242*;体育用品制造 244* ;玩 具 制 造 245*;游艺器材及娱 乐用品制造 246* | 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 释剂)10吨及以上的 | 有橡胶硫化工艺、塑料注塑工 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 释剂)10吨以下的,或年用非 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 以上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 吨及以上的,或年用溶剂型处 理剂3吨及以上的 | / |
| 41 | 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 制造 243* | 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 释剂)10吨及以上的 | 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 10吨以下的,或年用非溶剂型 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 | / |
| 二十二、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25 | 42 | 精炼石油 产品制造 251;煤炭加工 252 | 全部(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 分装的除外;煤制品制造除外;其他煤 炭加工除外) | 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 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 发性有机物的除外);煤制品制 造;其他煤炭加工 | / |
| 43 | 生物质燃料加工 254 | 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 |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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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别项目类别 | 报 告 书 | 报 告 表 | 登 记 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 | 44 | 基础化学 原料制造 261;农药制造 263;涂料、油墨、颜料及 类似产品制造 264;合成材料制造 265;专用化学 产品制造 266;炸药、火工及焰 火产品制造 267 | 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 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 | 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 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 发性有机物的除外) | / |
| 45 | 肥料制造 262 | 化学方法生产氮肥、磷肥、复混肥的 | 其他 | / |
| 46 | 日用化学 产品制造 268 | 以油脂为原料的肥皂或皂粒制造(采用 连续皂化工艺、油脂水解工艺的除外);香料制造 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分装的 | 采用连续皂化工艺、油脂水解 工艺的肥皂或皂粒制造;采用 高塔喷粉工艺的合成洗衣粉制 造;采用热反应工艺的香精制 造;烫发剂、染发剂制造 | / |
| 二十四、医药制造业 27 | 47 |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271;化学药品制剂制 造 272;兽用药品制 造 275;生物药品制 品制造 276 | 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药品复配、 分装;不含化学药品制剂制造的) | 单纯药品复配且产生废水或挥 发性有机物的;仅化学药品制 剂制造 | / |
| 48 | 中药饮片加工 273*;中成药生产 274* | 有提炼工艺的(仅醇提、水提的除外) | 其他(单纯切片、制干、打包 的除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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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别项目类别 | 报 告 书 | 报 告 表 | 登 记 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49 |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 制造 277;药用辅料 及包装材料制造278 | / |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仅 组装、分装的除外);含有机合 成反应的药用辅料制造;含有 机合成反应的包装材料制造 | / |
| 二十五、化学纤维制造业 28 | 50 |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 维制造 281;合成纤 维制造 282 | 全部(单纯纺丝、单纯丙纶纤维制造的 除外) | 单纯纺丝制造;单纯丙纶纤维 制造 | / |
| 51 | 生物基材料制造 283 | 生物基化学纤维制造(单纯纺丝的除外) | 单纯纺丝制造 | / |
|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 52 | 橡胶制品业 291 | 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常压连续脱 硫工艺除外) | 其他 | / |
| 53
| 塑料制品业 292 | 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有电镀工艺 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及以上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 上的 | 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 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 / |
|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 | 54 | 水泥、石灰和石膏制 造 301 |
水泥制造(水泥粉磨站除外) |
水泥粉磨站;石灰和石膏制造 | / |
| 55 |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 似制品制造 302 | / | 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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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别项目类别 | 报 告 书 | 报 告 表 | 登 记 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56 |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 料制造 303 | / |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建 筑用石加工;防水建筑材料制 造;隔热、隔音材料制造;其 他建筑材料制造(含干粉砂浆 搅拌站) 以上均不含利用石材板材切 割、打磨、成型的 | / |
| 57 | 玻璃制造 304;玻璃 制品制造 305 | 平板玻璃制造 | 特种玻璃制造;其他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电加热的除外;仅切割、打磨、成型的除外) | / |
| 58 | 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 增强塑料 制品制造 306 | / | 全部 | / |
| 59 | 陶瓷制品制造 307* | 使用高污染燃料的 (高污染燃料指国环规大气〔2017〕2号 《高污染燃料目录》中规定的燃料) | 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建筑陶瓷 制品制造;不使用高污染燃料 的年产150万件及以上的卫生 陶瓷制品制造;不使用高污染 燃料的年产250万件及以上的 日用陶瓷制品制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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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耐火材料 制品制造 308;石墨及其他非金 属矿物制品制造 309 | 石棉制品;含焙烧的石墨、碳素制品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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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别项目类别 | 报 告 书 | 报 告 表 | 登 记 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二十八、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1 | 61 | 炼铁 311 | 全部 | / | / |
| 62 | 炼钢 312;铁合金冶 炼 314 | 全部 | / | / |
| 63 | 钢压延加工 313 | 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冷轧 | 其他 | / |
| 二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2 | 64 |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321;贵金属冶炼 322;稀有稀土金属冶 炼 323;有色金属合 金制造 324 | 全部(利用单质金属混配重熔生产合金 的除外) | 其他 | / |
| 65 |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325 | / | 全部 | / |
| 三十、金属制品业 33 | 66 |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1 ;金属 工具制造 332;集装箱及金属包 装容器制造 333;金 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334;建筑、安全用金 属制品制造 335;搪 瓷制品制造 337;金 属制日用品制造 338 | 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 释剂)10吨及以上的 |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 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 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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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别项目类别 | 报 告 书 | 报 告 表 | 登 记 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67 |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 理加工 | 有电镀工艺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 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塑、浸塑和 电泳除外;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 10吨以下和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 的除外) | 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 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 / |
| 68 | 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 制造 339 | 黑色金属铸造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有 色金属铸造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 |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 除外) | / |
| 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 34 | 69 | 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 341;金属加工机械制 造 342;物料搬运设 备制造 343;泵、阀 门、压缩机及类似机 械制造 344;轴承、 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345;烘炉、风机、包 装等设备制造 346;文化、办公用机械制 造 347;通用零部件 制造 348;其他通用 设备制造业 349 | 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 释剂)10吨及以上的 |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 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 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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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别项目类别 | 报 告 书 | 报 告 表 | 登 记 表 |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 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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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矿、冶金、建筑专 用设备制造 351;化 工、木材、非金属加 工 专 用 设 备 制 造 352;食品、饮料、烟 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 备制造 353;印刷、 制药、日化及日用品 生产专用 设备制造 354;纺织、服装和皮 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55;电子和电工机械 专用设备制造 356;农、林、牧、渔专用 机械制造 357;医疗 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358;环保、邮政、 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 专用设备制造 359 | 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 释剂)10吨及以上的 |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 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 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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