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是中国盐业总公司控股的二级企业,该公司下属有一个采盐厂,一个制盐厂。本项目75万吨/年(折纯)采卤开发利用项目是采盐厂,行政隶属于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建设地点位于舞阳县孟寨镇黄庄。制盐厂位于漯河市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深圳路南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33号令),本项目75万吨/年(折纯)采卤开发利用项目属于J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类第56条“采盐”中井盐,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7月由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委托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75万吨/年(折纯)采卤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在办理环评时矿院、井场及采输卤管线已经建成,属于新建补办环评的项目。该环评于2016年7月18日取得漯河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漯环然审[201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建设项目投产前应当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该项目地面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需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批复文件及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要求,对工程建设期环境影响、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逐一调查落实,调查本工程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和潜在影响,以便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补救措施,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为此,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组成了验收小组,主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组织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资料收集研究、现场踏勘、公众意见调查等工作,并于2024年11月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75万吨/年(折纯)采卤开发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