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琼海塔洋博益洗涤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琼海市塔洋镇联先工业区 建设单位:琼海塔洋博益洗涤厂 建设内容:琼海塔洋博益洗涤厂项目位于琼海市塔洋镇联先工业区。项目厂区按已有环评手续建设,本次改造不对已有建筑改动,仅在锅炉房内更换锅炉设备。现项目已改造完成,实际厂区总用地面积1518.0m2,总建筑面积750m2,已完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洗涤车间1座;锅炉房1间,其中设置1台4t/h的蒸汽锅炉,使用燃料为生物质(致密成型)颗粒;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200m3/d,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生产规模为清洗100万套/年。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建设内容基本相符,部分工程量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目前,项目已完工并投入试运营,配套的环保设施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2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380760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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